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努力改善其生活水平不因物价的上涨而下降,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421号)》,自2015年5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月 1516元,月增276元。
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的增幅为22.26%,高于同期物价增长幅度。目前广州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近3.2万人,此次失业保险待遇调升每年将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约105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