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有超过28万家企业将下浮失业保险费率,累计可少缴纳失业保险费8.1亿元。近日,深圳市社保局表示,经初步审核,2015年有282442家参保单位符合下浮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条件,其中下浮10%的企业有13917家,下浮20%的企业有268457家。
根据《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3]21号)相关规定,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每年1月以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为基础,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辞退职工比例、失业保险费收支率和招用经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数等因素,决定是否向下浮动基准费率,并核定用人单位当年度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经初步审核,有282442家参保单位符合下浮条件,其中下浮10%的企业有13917家,下浮20%的企业有268457家。预计2015年全市下浮失业保险费率的企业累计可少缴纳失业保险费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