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吐槽:珠海某小学老师张老师反映,自己年底向学校申请休产假,接到学校通知教师产假为90天+15天(晚育)。依据是香洲区教育局2012年的发文珠海市香洲区教育系统教师考勤管理规定,但是国家在2013年已经将职工产假改为98天,不知为何还沿用2012年的规定?
部门回应:已修改成最新标准
香洲区教育局对此回应,收到张老师反映的情况后进行了核实,目前香洲区女教职工产假标准是根据《珠海市香洲区教育系统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珠香教字〔2008〕48号)规定执行的,至今未接到上级有关调整休产假时间的正式文件。接到这一反馈后马上向上级教育部门请示,并经上级部门同意,今后,将按照国家新的规定执行女教职工产假标准。相关文件将尽快下发至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