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珠海工作了很多时间的外地农民工,可能等做了一些时间就会回老家,想把在珠海买的社保转回家,就想知道转保流程怎么走?是否要在老家参保后才能转?如果没有参保可否转等问题,下面小篇就归纳整理下。
办理事项
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办理部门
市社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斗门、金湾办事处;拱北、南湾办事窗口;平沙、三灶社保所。
咨询电话:12333 网上咨询:http://www.zhsi.gov.cn
需提交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正式调入人员还需提供报到时珠海市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参保人提出转入申请,经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由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录入信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到异地社保经办机构;
2、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到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同时转出资金;3、珠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寄来的信息表及其转出资金后,审核并录入信息,办理好转入接续。
办结时限
从受理申请到发出联系函,省内需5个工作日,跨省需15个工作日;从同时收到异地转出的信息表及其转移资金到转入办结,省内需10个工作日,跨省需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经珠海市区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正在珠海市参保的申请人,可同时转入失业保险关系。
2、按粤人社发〔2011〕237号《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异地办理一次性缴费前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一次性缴费后复核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不能将一次性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珠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