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而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是“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孙煌辉介绍,经过测算,深圳确定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标准为“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也就是说,假如一家深圳公司上月职工的工资总额为1000万,那么本月这家公司就应向生育保险基金缴纳10万元。
待遇调整 生育保险基金提供补贴
与深圳现行的生育医疗保险政策相比,《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增加了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说,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的生活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为其提供补贴。生育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的情形都包括在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内。另外,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例如,如果一个员工在职时的月薪是8000元,并且企业遵照这一工资标准,将这位员工的月薪计入总工资额,那么在这位员工生育期间,她每月都可以领到8000元。之后,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规定给用人单位拨付津贴,补贴款项的计算公式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目前仍按原生育医保标准收费
据了解,目前我市没有单独的生育保险条例。在医疗保险条例中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本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按规定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目前已经有600多万一档以及二档医保参保人纳入生育医疗保险。
广东生育保险新政有五大亮点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的生育保险新政策有五大亮点:第一大亮点是明确了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义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
第二大亮点是在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第三大亮点是明确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减轻职工家庭生育费用负担。
第四大亮点是利用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区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便利程度,引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避免有生育需求后突击参保等行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冲击。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规定可直接记账,市外发生费用的可在分娩或计生手术后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累计参保时间不满一年的职工,则要个人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第五大亮点是授权各统筹地区制定配套规定和标准,主要包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同情形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生育津贴标准等。
新旧政策拟设定一年过渡期
深圳也执行广东省新规,目前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配套规定和标准,待上报市政府通过且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据了解,我市新政“落地”的第一项内容是按照《规定》,我市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这意味着400多万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也将被纳入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届时将有共1000万人纳入生育保险。
第二项内容是确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广东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经过测算,我市确定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项内容是制定过渡政策,确保我市原生育医疗保险政策与新规顺利对接。具体为:在我市生育保险新标准出台之前,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我市原生育医疗保险的标准执行;本市原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按新规参加生育保险后,其2015年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这意味着将2015年作为过渡期,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记账可暂不受新规中设定的“累计参保时间应满一年”的要求。待2016年再严格按照新规中“累计参保时间应满一年”的要求。设定一年的过渡期,避免因为执行新规产生“一刀切”效应对原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带来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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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放开医保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数量限制
类似“积分入户”方式申报医保定点
深圳医保定点医院或是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不必再担心数量限制,也不必再“一年等一回”——《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定’办法”)已于近日生效,凡是符合条件且达到标准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定点,申请方式类似于“积分入户”。未来,市民手中的社保卡可以在更多药店和医院使用。
据了解,深圳上一套“两定”办法是6年前制定的,已经不再符合新一轮医改对社会办医提出的要求。新的“两定”办法取消了以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限制,只要符合受理条件、评分达到85分就可纳入医保定点。另外,以往只有连锁药店才有资格申请医保定点,且一个社区内不得超过2家,而新办法规定,非连锁药店也可以申请,药店之间的距离也不再限制,评分达85分就可以入选。与之配套的量化评分表可在市人社局官网查阅。
市社保局医疗与生育保险处副处长李中齐介绍,深圳目前有800多家医保定点医院,新办法施行后其数量会有所增加,更方便市民就医。此次“两定”办法的生效对中医馆的影响也很大,资质好的中医馆都可申请医保定点。另据了解,深圳目前共有6500多家大大小小的药店,但仅有600多家成为医保定点,而按照新办法,深圳医保定点药店将突破1000家。
与此同时,市社保局受理申请的时间也从以前的一年一次调整为每月受理一次,15日之内办妥。据孙煌辉透露,“两定”的业务也将下放到各个社保分局受理,以应对申请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