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请问省内黄冈户口(有武汉居住证)的63岁退休(有退休证,在当地是自己缴费的居民医保)老人,常住武汉。如果现在在社区办理武汉居民医保,办理下来要多久?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另外,缴费年限和住院报销待遇、比例之间有什么关系?
官方回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次年个人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从次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参保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而需要补缴当年个人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补缴后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向前追溯,非我市户籍居民从补缴后的第四个月起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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