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截止到目前,冠县有近300家企业、30000余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要求,切实维护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作人员利益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冠县决定从2014年1月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至此,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有望对该县全体职业人群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