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目前执行的贷款政策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没有贷过公积金,无论购买的是几套房,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相较于南京目前认贷不认房,新出台的《通知》实际上是收紧了放贷条件。
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
全面落实难度很大,需要实现信息联网
目前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需求增多,这条新规正是为了适应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的需要。不过,公积金专家表示执行难度很大。
目前“异地贷款”在南京并没有开通,关键原因是公积金一直是封闭运行,跨区域的信息沟通、协调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相关人士认为,这其中隐藏几大主要风险。
比如一个南京人到苏州工作,在苏州缴存公积金,又回户籍所在地南京买房,按新规要求,可以持苏州的缴存证明,向南京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一方面由于全省的公积金信息尚未联网,南京无法准确掌握贷款人在苏州的缴存情况,因此对于贷款额度、年限等无法判断;另一方面,房产如果在南京发生抵押等变动情况,贷款人在苏州的公积金缴存单位也难以及时获悉。第三,公积金和房产系统目前也没有联网,贷款人如果在苏州已经有多套房,则不符合公积金放贷政策,但如果到南京申请贷款,这一点也无法审核。
新规亮点:
亮点1 三套房禁贷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收紧”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透露,该市目前执行的贷款政策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没有贷过公积金,无论购买的是几套房,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政策是: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3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最低60%,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按照现有规定,以家庭为单位,不允许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亮点2 缴存6个月以上可贷公积金 南京须连续缴存6个月
相关人士称,相较于南京目前“认贷不认房”的政策,新出台的《通知》实际上是收紧了放贷条件,照以往规定,在南京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家庭,只要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申请使用。
江苏省内城市对于缴存时间的规定并不一致,其中南京市规定的是必须连续缴存6个月,而苏州则在2013年4月8日对市区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允许贷款的时间由原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调整为12个月以上。
亮点3 放贷低于85%,可提高贷款额度
省内绝大部分城市都“钱紧”,发放率都在85%以上
无锡市从10月1日起正式上调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夫妻双方总计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但目前江苏绝大部分城市的公积金贷款发放率都在85%以上,部分城市甚至接近100%,“钱不够”是普遍现象,提高额度的可能性并不大。“国家的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公积金贷不出去的城市,比如中部、西部的一些城市,公积金放贷率只有百分之四五十,”一位公积金专家介绍说,公积金不能全贷出去,还要预备职工支取,所以江苏一直以85%作为公积金贷款警戒线,超过就要考虑调整政策,而省内多数城市早已超出。“不少城市现在贷公积金都要排队,再进一步提高额度的可能性比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