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2、《试行办法》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的,或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
3、《试行办法》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