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全省社保工作会上获悉,我省社保领域将推出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努力解决政策“碎片化”“待遇差”和“跑腿”“垫支”等问题。今年,我省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力争3月底前发放到位。同时,还将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9万元和10万元。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9万元
今年,我省将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水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9万元和10万元。据介绍,今年,我省要落实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将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按不低于50%的标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将部分重特大疾病的特殊医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此外,我省还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设区市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同时,进一步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建立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周转金
今年,我省将打造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平台,切实解决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认证跑腿问题,协助认证率和办复率达到100%。
据悉,今年我省还将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健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建立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周转金,实现所有设区市与南昌的双向互通,推进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区域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据了解,我省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打破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封闭运行,纳入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管理。2014年,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70万人、1474万人、440万人和218万人,征缴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283亿元、101.6亿元、7.4亿元和2.3亿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调整总体水平按照略高于全国总体水平确定,今年的调整幅度将高于往年,力争在3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今年我省将继续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手工业联社、返城未安置知青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养老生活补助。提高参保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抚恤金标准。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继续推广助保贷款经验,解决困难群体参保中断缴费难题,每个设区市要推行1至2个县进行助保贷款试点。继续落实小集体等未参保群体纳入养老保险政策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符合条件人群参保。
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今年我省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标准统一、待遇发放统一、管理服务统一。
我省还将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解决好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员流动性问题。
此外,我省还将加快建立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办事功能于一体的电子社保系统,并在3至5个设区市实现电子社保服务,并达到电子社保示范城市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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