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要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升医疗保障和管理水平,到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同时,还将重点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方面,到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且不低于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