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5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25年3月1日起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月最低工资标准:
佛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原来的1900元/月调整为2080元/月,上涨180元。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8.1元/小时调整为19.8元/小时。
此次调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作出的决定,旨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调整后的标准适用于佛山市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或具体执行细节,可咨询佛山市人社局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