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8日,福建省尚未发布2025年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目前仍执行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以下是福建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详细信息:
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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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20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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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19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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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8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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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166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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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2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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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20.5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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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9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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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17.5元/小时。
执行时间
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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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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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新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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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区、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区、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仙游县、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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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
最低工资标准的包含与排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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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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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非货币性补贴以及法律规定的非工资性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