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8日,安徽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仍执行2023年3月1日起调整的标准,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尚未发布2025年的最新调整通知。以下是安徽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详细信息。
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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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2060元/月(适用于合肥市区、铜陵市区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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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1930元/月(适用于淮北市区、宿州市区、蚌埠市区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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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870元/月(适用于亳州市区、阜阳市区、池州市区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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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1780元/月(适用于濉溪县、蒙城县、涡阳县等地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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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21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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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2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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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9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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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18元/小时。
执行时间
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的包含与排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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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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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非货币性补贴以及法律规定的非工资性福利待遇。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其他说明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每2-3年调整一次,2023年的调整是近年来的一次重要变化,口径由不包含个人社保和公积金改为包含。 截至2025年1月,尚未有关于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官方通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