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依然沿用2023年11月1日调整的标准,分别是1990元、1840元、1690元,具体如下: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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