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日,浙江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具体如下: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选择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公布。例如: - 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执行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 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执行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