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辽宁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档:2100元
二档:1900元
三档:1700元
一档:21元
二档:19元
三档:17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不包括以下部分: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沈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根据全省调整进行了相应更新:
月最低工资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等主要城区由1910元调整为2100元;
辽中区、新民市等由1640元调整为1900元8。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主要城区由19.2元调整为21元;
辽中区、新民市等由16.5元调整为19元8。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参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