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6日发布的(晋政办发〔2021〕8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3档。
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全日制用工调整为一类1880元、二类1760元、三类1630元。
时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0.8元、二类10.1元、三类9.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9.8元、二类18.5元、三类17.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