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12333社保查询网 www.12233si.com 2014-01-01 来源:网络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支出:

  (一)工伤医疗费;

  (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丧葬补助金;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

  (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八)辅助器具费;

  (九)工伤康复费;

  (十)劳动能力鉴定费及其他与工伤关联的鉴定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工伤保险储备金以统筹地区为单位建立。储备金的提取比例按照当年工伤保险费实际征收额的10%安排,用于统筹地区突发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超过实际收入部分的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当年结余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储备金,储备金不足支付时,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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