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胜林、副调研员陶燕飞、社保基金监督与医疗保险科刘绥梅科长及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陶燕飞副调研员传达了市纪委《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不准”要求、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加强对“四项资金”的监管“三项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会议精神。刘绥梅科长宣读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纠风办联合转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
刘胜林副局长在专题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一是各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做好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工作,如实填写现有车辆使用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经办机构要积极展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做好迎接省市相关部门的抽查工作,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安全稳定地运行。三是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榆林市反“六腐”扫“三风”任务分工>的通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和《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目标任务管理责任制及落实措施》的要求,各单位对以上涉及到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到具体岗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感,按照责任分工和“五个一”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和示范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要教育广大工作人员加强自律,改进工作作风,务实勤政、踏实干事,用创业、创新、创优的理念开展工作,用实践、实效、实绩来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