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市凡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费用单次或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城镇居民为10000元,农村居民为8000元)的部分,可以至少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
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自付费用在1万元(新农合为8000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限额不设封顶线。
参保人员在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后,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到居住地所属服务网点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在事实清楚、材料齐备的前提下,中国人寿本着“简化手续,快速处理,及时赔付”的原则,将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给付,将大病保险赔付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参保人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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