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填写参保人联系信息
单位通过网上下载《参保人员花名册》和办理通知,在花名册中填写参保人手机、固定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站上传。
2、单位下载《确认申领单》打印并填写确认
社保卡系统将参保人手机、固定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补充到《确认申领表》,供相关单位下载,各单位下载后按要求打印,将《确认申领表》和《西安市单位职工社会保障卡申领办理告知书》一并发放给单位参保职工,并让其选择本人的社保卡对应金融机构后签名确认。对没有西安市二代证信息的需要同时贴上照片。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应确保参保人员个人的金融机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单位统一选择。
3、《确认表》上报。
参保人员完成《确认表》填报后,由单位按银行对《确认申领表》进行分类和汇总,连同《汇总表》和《参保单位统一申领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卡凭证》送参保地社保卡中心。
人数较多的单位需要将参保人员按分厂、分公司、分院等进行分类的,将《确认表》先按分厂、分公司、分院进行分类,对每个分厂、分公司、分院再按选择的三家银行进行分类。单位将收到《信息确认表》但未返回的人员(即未申领人员)名单填《〈信息确认表〉未返回人员汇总表》。
单位经办人随带身份证件到原申领地社保卡中心领取,单位经办人出示身份证件后由社保卡中心工作人员将身份证件信息录入社保卡系统,办理领取手续。社保卡中心工作人员打印《领取单》由单位经办人签名,《领取单》由社保卡中心存档,向单位经办人发放社保卡、《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本》和《社保卡发放清单》,由经办人员当场清点。
单位经办人将社保卡发放给参保人员,由每个参保人员在《社保卡发放清单》上签名确认,《发放清单》由单位留存作为档案长期保管。如未在领取后6个月内发放的,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卡退回社保卡中心,并填写《社保卡退回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