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事项类别:管理服务
申报范围:城镇各类企业
办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9年259号令)、《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第1号令)
办理所需证件: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4、用工花名册及申报前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表。
办理流程:1、单位申请;2、经办机构核准单位参保信息;3、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收费标准: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0537-2937959
办理期限: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