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医疗费:门诊及住院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办理流程:工伤人员参保单位或本人(其家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医院急诊病历(门诊用药明细单)及住院用药明细单、发票、病历、疾病证明及出院证明等材料),向我局工伤生育保险科服务窗口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保险专管员受理,科长复核,基金科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基金科拨工伤保险待遇给参保单位或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