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费用报销
服务对象: 办理了转诊转院、异地安置手续后,发生住院费用的参保人员(或在外地急诊抢救的住院人员)
办事程序:1.转诊转院费用报销须提供已登记的转院申请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2.异地安置人员费用报销须提供已登记的异地安置人员表,外出急诊费用报销须提供急诊证明、门诊病历、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窗口:社保中心医疗生育保险服务科(3号窗口)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电话:2126838 212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