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一般在患者治疗期间,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家庭户主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街道(乡、镇)审查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直接向乡(镇)提出申请,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乡(镇)审查同意后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救助,确保应救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