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保险金实行个人申领.按月发放制度。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每月的10--15日(节假日除外,不顺延),本人持《失业证》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签章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由经办机构于当月月底前转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办的存折账户内。
2.失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申领手续的,视同为放弃当次申领资格及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于每月20日后,凭银行存折到代发银行提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