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范围】:河南省省直参保单位
【办理机构】: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实施细则》(豫劳社工伤〔2004〕8号)
【受理条件】:符合参保条件单位
【材料明细】:(1)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2)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发放明细表。(3)未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的灵活用工人员(含农民工),需要填报《灵活用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表》并提供统一格式电子文档。
【办理程序】: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向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及时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印章,报省工伤保险中心,同时须提供材料明细。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免费
【受理地址】:郑州市黄河路495号亚圣投资大厦4楼(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咨询电话】:0371-65801253
【办公时间】:省政府公布的工作时间
【申诉途径】:1、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综合科 0371-65998169
2、省纪委监察厅驻厅纪检监察室 0371-65967095
3、厅法制处申请行政复议 0371-6590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