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4、《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
5、《河北省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表》;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确定材料;
7、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或者二次发生工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工伤证;
8、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