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就业处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人才市场二楼就业处3号窗口 电话:5435266 办理所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
2、参保人员花名册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
办理程序与要求: 随到随办 办理依据: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