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办理
行使依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 办理主体: 市人力社保局
受理条件:(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 法定期限: 5工作日
* 承诺期限: 5工作日
* 期限说明: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等依法不计入办理期限
* 办理部门: 市人力社保局
办理地点:审批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联系电话:66809203
权力运行流程图:受理→审核→办结
申报资料: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劳动合同书
3、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4、企事业单位失业职工登记表
* 监督电话: 0577-8696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