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①参保单位填写《温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盖章;
②业务管理员对参保单位填写并盖章的《申报表》等内容进行审核;
③对符合要求,业务管理员开据《回执》,加盖业务专用章交还参保单位;
④业务管理员将《申报表》等内容输入电脑,并打印《温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单》;
⑤经科长核准后,予以保存;
⑥参保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回执》到业务管理员处领取《核定单》;
⑦业务管理员收回《回执》的同时告知参保单位到支付窗口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