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需要办理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联系部门:市医保中心、各地经办机构
1、须带材料:《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及病历原件。
2、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持三级定点医院主诊医生填写并经科主任签名、医院盖章的《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到本中心窗口办理核准登记手续;
(2)业务管理员审核上述材料后,刷卡登记,并打印登记凭证给参保人员。
3、办理窗口:15号。
4、注意事项:
(1)转诊应当遵循转上不转下的原则(主要为上海、杭州)。转入医院必须是上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2)转诊只能选择一家医院,如确需转第二家医院,必须有第一家医院的转诊证明;
(3)因病情危急,来不及按规定办理手续,须于就医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
(4)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待医疗终结后15天内应及时申请报销。转外地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