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如何计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
①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②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③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