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注销
业务内容:
适用范围:已办理过开户登记的用人单位中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分立等情况依法终止的单位。
办理时限: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所需材料:
1、《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注销登记表》一式二份;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登记证》。
注意事项:中心审核材料时,首先审核单位是否存在欠费,在单位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滞纳金或罚金并办理单位参保员工中断缴费手续的前提下,方可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办事地点: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