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医保续保手续的办理
一、续保办理时间
少儿参保后,应在每年的6月15日至9月15日持本人《证历本》或户口簿到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下一结算年度的续保缴费手续。
二、续保所需材料
1、少儿医保《证历本》或户口簿;
2、单寸照片(近照)1张;
三、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每人缴纳150元,政府补贴每人250元。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自2012年度开始,少儿医保费统一委托本市工商银行扣缴。
四、续保办理流程
1、参加上一年度少儿医保且目前仍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可持相关证件直接至本市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少儿医保扣缴事宜。
2、下列人员须先至规定地点〔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及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下同〕进行资格审核后,再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持相关证件至本市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少儿医保扣缴事宜。
(1)18周岁以上,但仍在本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本市区户籍学生;
(2)在本市区新入学的非本市区户籍中小学生及父母参保情况发生变更的非本市区户籍少儿医保参保人员。
五、续保资格审核办理地点
1、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
2、城区医保经办机构;
3、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含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杭州市异地人员医疗费报销大厅、杭州市医疗保险城北服务大厅及杭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
六、其他
(一)现符合免缴条件的参保少儿,需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办理参(续)保手续,不需至工商银行办理委托扣缴手续;2011年度免缴,现已不符合免缴条件的少年儿童,需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办理参(续)保及银行委托扣缴手续。
(二)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2012年度少儿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允许在当年度补办参(续)保缴费手续,但必须自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当年度剩余月份不足6个月的,其等待期将顺延至下一结算年度,等待期满且已正常办理下一结算年度续保手续的,方可享受下一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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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参保的中断及后续规定
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月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续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的少儿,只能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从下一结算年度首月起的6个月后(即次年的3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期间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
参保期间少儿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