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主页、户口簿本人页)、城乡居保代办银行(以下简称代办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代办银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没有代办银行存折的可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同时在代办银行办理)。如属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人等特殊群体申请由政府代缴保费的,还须分别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全部一式一份,需要有本人签名或按指模);代为办理参保业务的还需要提供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址、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等。
网点经办业务员受理参保人递交的资料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以参保人员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建立参保关系,将参保登记信息及时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