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