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如何参保?如何缴费?
在校学生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参保单位,由学校、托幼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整体参保缴费手续,统一做好学生的参保登记和参保信息汇总工作。
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则要带上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参保。社区居民委员会以社区为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参保手续,并做好缴费通知单和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的发放工作。
参保缴费
缴费方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所缴保险费不予退还。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代收代缴医保费。以社区为单位参保的所有居民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注意事项
参保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在规定缴费时间缴纳新医保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校学生待遇支付期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待遇支付期为缴费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果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新参保并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支付期为缴费次月至当年医保年度末。
如果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支付期为补缴次月至当年医保年度末。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在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实行3个月的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满才能够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针对新生儿,如果在其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则可以从出生时开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