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已公布。现将2019年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为下限4718元,上限23592元: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低于2018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864元60%即4718元,月平均工资不足4718元的按4718元基数核定,特殊情况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不得高于2018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864元300%即23592元,月平均工资高于23592元的按23592元缴存基数核定。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鄂公委发〔2016〕4号),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企业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
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要求,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