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有朋友家庭收入、租房面积、租房金额等都超过标准,但是取了公积金。 请问现在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有调整了吗?
官方回复: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租房提取所需资料:
(1)公共资料:单位提取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或存折。
(2)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还应提供租金发票(或收据)、租赁合同(或租房协议);在租赁市场租房居住的(包括租住商品房、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农村住房等房源),还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租房协议。
(3)在昆明市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各管理机构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到昆明市所属的其他县区租房居住;或者在昆明市所属的其他县区管理部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到昆明市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在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按第2条第(1)款、第(2)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在租房当地有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租房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申请人提供在所租房屋当地工作的工作证明时,如果属于分支机构的,可以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来证明;如属派驻机构(或网点)的,可以提供总部人事部门证明或相关文件证明;铁路、石油行业的职工,根据实际租房情况,由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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