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发布《关于对修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征求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对修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对中山市公积金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前者主要内容为“两人以上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产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此举将把贷款额度大幅提升20%。合富辉煌中山公司市场研究经理谢仲娟认为,如果该调整能实行,对于购买刚需改善型住房的家庭来说可较大的减轻首付现金压力。
购房者提取公积金自由度将更大
《关于对修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征求意见的通知》内容较为丰富,比如在中山市已有房产且没有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的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有受访市民表示,每3个月提取1500元虽然不多,但对于没有买房、眼睁睁看着公积金闲置用不上的人来说还是强不少。该通知中还拟将个人住房贷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从“正常还贷两个月后”缩短为“正常还贷一个月后”,这意味着为购房者减少了一个月的资金压力和利息费用。
另外,此次政策修改还拟延长一次性购房、分期付款购房及自建房提取时限。如一次性购房的公积金提取时限从目前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修改为“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三年内只提取一次”;缩短分期购房提取时限从“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分别提取一次”修改为“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房款全部付清后三年内提取一次”,从“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修改为“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
谢仲娟认为,这些举措将让购房者提取公积金的时限更为宽松,而且也可以提取更多的公积金。“比如一次性付款购房后,是借的房款、着急用钱还给亲戚朋友的可以选择赶快提取公积金,如果不着急的话,可以等两三年后,连同这期间缴纳的公积金一起多拿些钱出来,可能用在装修或做其他使用,总体而言就是自由度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