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属于我国的一项社会保险制。通常是指基本医疗保险,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是指有工作单位的用户的基本医疗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费的,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针对没有工作单位的人缴纳的,是需要个人缴费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称为新农合,是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费用由个人缴纳和国家财政补贴组成统筹账户,为参保人报销基本医疗费用的。
具体包括:农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生;办理了当地居住证的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在下列情况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1)在参保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2)办理了转诊和备案手续,并持社保卡跨市州或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根据身份的不同,报销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级、三级依次是60%、55%发生,前提是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2、70周岁以上人群。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50%,前提是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1)住院报销标准。
住院报销限额按年计算,年度不结转,每人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8万元。
①所有参保人员在陇南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转市域外三级医院起付线3000元,报销比例60%。
(2)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按150元/人标准提取门诊统筹基金(其中门诊普通疾病100元/人,门诊慢性特殊疾病50元/人),用于普通门诊就诊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报销。
①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100元,年终不结转。
②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分为四大类45种。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可分别按病种限额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一般情况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是按年缴纳的,每年都需要缴纳医保费用,才可以享受医保保险。通常情况下,是每年的12月份缴纳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需要提醒的是,每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用户只要根据缴费页面显示的金额完成缴费即可。
(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具体以当地政策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