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市就医的医疗费用可以医保报销。
分以下几种情况:
1、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就医,在该医院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医保报销。
2、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和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在该医院或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医保报销。
3、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首诊转诊后)在本市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9家定点A类医院)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也可按规定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