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2月5日—25日
地点:各村、县城各社区居委会
缴费标准:每人220元
参保人群:1、具有我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持有我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在校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在各村或各社区参保。
4、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用缴费,由县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