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2014年度少儿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即将开始办理,本次少儿医保参(续)保较往年有以下四项新的变化:
一、缴费标准有变化
筹资标准现为每人500元,个人缴纳200元(较往年增加50元),政府补贴300元(较往年增加50元)。其中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免缴。
二、参保条件有变化
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简称《办法》)调整了非杭户籍职工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规定。调整前,非杭户籍职工子女中的学龄前儿童参加本市医保,须其父母一方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5年。新《办法》已将其父母一方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降至满3年。
三、待遇享受有变化
2014年度少儿医保的待遇享受也有较大的变化,门诊和住院医保基金支付的比例都有所提高,其中,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变化较为明显(见附件)。新《办法》还对建立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财政按70%救助。
四、参保中断有变化
调整前,少儿医保参保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再次参保后,在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剩余月份不满6个月的,等待期顺延至下一结算年度。新《办法》对此做出了合理化调整,规定了中断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等待期不顺延至下一结算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