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居民需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不提供彩色登记照),自行确定并携带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以下三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低保对象需出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证明。
2、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其中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在学校领表)。
居民医保报销多少?
参保人员在医院门诊治疗、购药或者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发生的费用,可凭医保中心发放的个人帐户IC卡支付。门诊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住院治疗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比例。若参保城镇居民年度内多次住院,则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零为止。若有2个以上门诊大病病种,则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此外,精神分裂症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医疗费按以上标准的60%支付。异地住院需经本地定点医院同意并申请到当地县一级医保局同意并备案,你在异地花费的医药费就可以拿回来到当地医保局审批后按比例报销,(我们当地3万元以下报70-80%.,3万元以上,转大额保险公司医保统筹基金报销,5万元以下报销80-85%.,8万元以下含8万元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人每年累计支付不得超过15万元)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低保、重度残疾者不缴费可享医保,参保居民的家庭(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 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不缴费; 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 低收入家庭老人,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其他非从业居民,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