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22年养老金上涨比例是4%,浙江省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一)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3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倾斜调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如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21年的,按2021年水平确定。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分别增加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如增加的额度低于每人每月198元的,按198元的额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