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逼近,养老金问题愈发引人关注,2013年6月初,人社部就表示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来自社科院、人大、清 华、武大等院校的多个专家团队参与制定了改革备选方案。8月12日,清华大学提出的养老体制改革方案率先公开,其中有关“从2015年开始实施 有步骤的延迟退休计划,2030年之前完成男、女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的目标”的内容格外引人关注。
“提高领取养老金年龄是否就是延迟退休?”清华大学的养老体制改革方案在网上公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社会热议。
看着刚退休的老婆每天去街心花园散步、聊天,每月还能拿到3000多元的退休金,家住北京西城区熙府桃园的王义群在羡慕的同时,心里也犯起了嘀 咕,“我还能按时退休吗?”和陈寒一样,再有5年就到退休年龄的王义群最近也一直在关注当前养老体制改革问题,尤其是当 前大热的“清华方案”。
方案指出,根据精算原理,在平均寿命75岁的条件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为60岁,而2030年前后中国人均寿命有望达到8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相应提高到65岁。
因此清华大学方案对延迟领取养老金作出了如下安排: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 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 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艰苦岗位的男女职工可以提前10年领取养老金。
当前我国男性职工60岁退休,女性职工50岁退休,女性干部55岁退休,艰苦岗位男性55岁、女性45岁退休,均从退休时起领取养老金。为此清华大学提出的“延迟到65岁领取养老金”的方案被众多媒体解读为“延迟到65岁退休”,在坊间引起轩然大波。
北京市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2015:
自2015年1月1日起,北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因此,人力社保局提醒,适龄人群应尽量在2014年年底前,尽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还能按照原政策享受待遇。凡是今年参保缴费的本市城乡居民,包含目前已缴费的人员,缴费补贴均按新标准执行。
此外,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和体现公平性,对于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员,如果北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已经超过了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在2013年1月1日(全国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时间),超过45周岁的,为保证他们在到达退休年龄后能享受养老待遇,允许这两类参保人一次性多缴,以增加个人账户额度,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而对于北京市居民在2009年1月1日未达到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人员2013年1月1日没达到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此外,2015年1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因个人原因间断缴费,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还不足15年的参保人,须延期并逐年缴费,直到满足按月领取待遇条件为止。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如果参保人在领取养老待遇前或待遇后不幸去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还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