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金怎么交?补充养老金如何缴?
根据《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实施主体和条件如下: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限于城镇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限于中方职工。
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单独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中小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基金管理理事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行业,也可以实行全行业统一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是:
①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并按时足额地缴纳养老保险费;
②生产经营状况比较稳定;
③民主管理基础较好。
补充养老金的资金来源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负担;也可以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但个人缴费部分不得超过供款总额的一半。
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中的企业供款,可以在企业工资储备金中列支;可以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返还企业作为补充养老保险供款;也可以经当地政府批准,将不超过本企业工资总额一定比例部分计入企业相关成本费用。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中的个人缴费,从个人工资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或绝对额缴纳。
补充养老金的记帐方式和计发办法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一般采用个人帐户方式。即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后,应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对象;无论是企业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还是职工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一律记入职工个人帐户。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按个人帐户养老金储存额的多少计发。
在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是否给予追加性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及基金模式、给付标准和计发办法,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规定。
补充养老金的享受条件和待遇给付
职工符合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有权从自己的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分次领取补充养老保险金。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余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可以规定,职工退休前遇到特殊重大困难时,经申请核实,可以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支取补充养老金的一部分。
职工在严重违法、违纪、自动离职等情况下,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理,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规定。
【城市案例】
上海企业制订补充养老保险方案的原则
1、补充养老保险的具体方案应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
2、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确定补充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
3、补充养老保险的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补充养老保险的组织机构。
(2)补充养老保险费的资金筹集办法。
(3)职工享受补充养老保险的条件。
(4)补充养老保险的计发和支付办法。
(5)补充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分工体系及群众监督制度。